赣建办[2012]3号
各设区市建设局(委)、规划局、城管局(委)、房管局、园林局、风景名胜管理局,各国家级、省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:
根据江西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,经项目单位申报,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初审推荐,专家现场抽查考核和公示,我厅研究决定,授予 “南昌市都市中的候鸟乐园”等8个项目为2011年江西人居环境范例奖(项目名单详见附件)。
希望获奖项目单位戒骄戒躁,再接再厉,继续扎实开展工作,争取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再创佳绩。各地、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获奖项目的经验,不断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,切实改善人居环境,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社会,为加速全省城镇化进程、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做出新的贡献。
二0一一年一月九日